专用账户管理系统
各相关企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有关要求,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名称应为“总包单位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请相关企业主动配合银行按规定对专用账户名称进行专门管理。 针对已开立的专用账户,请各开户单位及时前往账户开户行进行户名修改,多谢配合。